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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】重点企业个人社保补贴

2023-03-10 08:56 {{clickNum}}

服务项目重点企业个人社保补贴

服务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、职业院校毕业生

申请条件与我市重点企业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,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,3年内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给予全额补贴。

补贴标准3年内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给予全额补贴

申请流程重点企业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分厅“毕业生就业创业”专区“重点企业个人社保补贴”模块,为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、职业院校学生代为申报。填写并上传《合肥市重点企业个人社保补贴资金申请表》,同时上传毕业生毕业证书、劳动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。企业注册地县(市)、区(开发区)人社部门审核拨付,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高校毕业生个人账户。

经办机构

瑶海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0551-64490265
庐阳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551-65699346
蜀山区创业服务中心0551-65110731
包河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0551-63357843
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就业保障处0551-65359609
合肥经开区人事劳动局0551-63679063
新站高新区就业促进处0551-65777213
长丰县就业服务中心0551-66671191
肥东县人社局就业培训科0551-67799518
肥西县就业促进科0551-68841907
庐江县人社局就业科0551-82550997
巢湖市公共就业(人才)服务中心0551-8231268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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